臨時救助的對象有哪些類型?
根據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扶貧開發(fā)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民文〔2019〕194號),將臨時救助對象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
?。ㄒ唬┘彪y型救助對象
1.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員死亡、傷殘等嚴重后果的家庭或個人。
?。ǘ┲С鲂途戎鷮ο?/p>
因客觀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醫(y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暫時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一定時期內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原則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guī)定。
《信陽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信民文〔2020〕56號)同時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可進一步細化明確臨時救助適用范圍和救助對象認定辦法,不得將臨時救助對象僅限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等特定人群。對急難型救助對象,進一步明確意外事件、突發(fā)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的類型、范圍和程度;對支出型救助對象,進一步明確生活必需支出的范圍和救助對象財產狀況的認定標準。